借款承诺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承诺书1编号:
江苏警官学院 大队(校区) 区队(班级) 同学(身份证号: ) ,在校学习期间,在生源地申请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
1、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2、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3、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4、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对以上借款,借款人已确认。本人保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真实,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以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毕业后工作单位或去向(全称):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
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家庭邮政编码:
父(母)亲姓名: ,
家庭电话(含区号)
个人手机:
个人及时通讯号(qq或msn): 。
借款人签字: 20xx 年 月 日 注:
1、本《还款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借款人留存,一份学生处留存。
2、江苏警官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5-52881553。
借款承诺书2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支公司(部门) 岗位,于 年 月 日申请借款 元,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按借款申请单元的内容真实、合理使用该款项,并承诺在相应事项结束后及时核销借款。若本人违反上述规定改变使用用途或不及时核销借款的,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即刻归还借款,否则,公司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上述款项,同时公司另有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如果发生借款遗失,由我本人负责归还。
三、本人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全部归还借款,如果无法归还的,同意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欠款额度。
四、如本人离岗或离职,将于办理交接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归还该借款,如果不归还,本人自愿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工资不足部分,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的签订是建立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
签名:
借款承诺书3承诺书
本人_______自愿承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归还______万元。此款用于本人名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如不按期归还,_________可以全权处理此房产,本人无任何异议,如有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本人愿一律承担。
注:期间本人________每月____号前向_______指定的账户打款________元,如不按时打款,本人自愿每天向______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本人无任何异议。以此为证。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承诺书4承诺人自愿承诺为xx借 xx人民币xx元,作借款担保。承诺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承诺方式为连带责任承诺。约定承诺人在借款人还清借款及利息等一切费用后,解除担保责任。
承诺人(签章):xx
身份证号码:xx
xx年x月x日
借款承诺书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借款额度为(人民币)6000元整期限十年以便帮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笑期间的学习任务。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借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并承诺借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借款用于其它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校与银行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保证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承诺借款违约、逾期三个月可由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5、保证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6、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此致
敬礼!
承诺人:
借款承诺书6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沈玉胜,性别:男,现年49岁,个体工商户,年收入120万元,与借款人唐永凤是夫妻关系,借款人唐永凤于20xx年3月26日向你公司申请借款8500000.00元(大写:捌佰伍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一个月,属交付项目开发保证金借款(交付“六库老城区公共停车中心及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开发保证金)。我愿意与借款人唐永凤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至该借款本息还清为止,如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愿承担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借款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借款承诺书7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 万元,期限为 月。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告知书》,对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有充分的认识;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章:
……此处隐藏2636个字……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承诺书《个人借款承诺书》。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